特色项目

能源与化工学院“双十条”

科技创新(科技成果)学分2-4学分,最高8学分)

1、自己提出研究课题,有一定理论或工程意义,取得一定成果。

2、教学模型,模具或演示实验装置制作,有作品。

3、对生产中某些设备或技术问题提出改革方案,有理论或实践根据。

4、对某生产工艺过程的物料或能量查定报告,有一定指导意义。

5、对教材中某些理论或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论文有一定水平或被正式刊物发表。

6、参加支农、支工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取得一定成果,有技术含量。

7、参加科技(技能)竞赛取得三等以上奖励并有获奖证书(校级以上层次,校级2学分,市级4学分,全国或地区级5-8学分)。

8、参加高级技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考试获得证书者(4学分)。

9、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可顶替4个学分选修课。

10、参加老师的科研实践,根据工作量(有效时间一周以上)和表现给与相应的学分。

“校企合作、开门办学”的内涵

1、企业提供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条件、并参与指导。

2、企业的某些设备或技术问题可到学校进行实验或与学校有关教师共同攻关解决。

3、教师可到企业(或设计,研究部门)进行实践锻炼。

4、学校可对企业开展培训授课或企业选派部分职工到学校进行集中培训。

5、企业可在学校设立奖学金。

6、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进行合作(包括毕业生就业)。

7、企业可提供毕业设计题目,并参与全过程指导。

8、可请企业(设计院,研究院)专家授课或指导结业工作。

9、学生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到企业进行技能培训或勤工俭学活动。

10、在规定的实习时间内或利用假期学生自己联系到对口工厂进行实习或实训(包括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或技术培训)。学校要和工厂签订协议,工厂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和考核,要求学生按照实习大纲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后工厂对学生的实习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给出成绩。学生个人要提交实习报告并接受口试。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在工厂的有效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学生在工厂接受某项技术培训,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书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可把工厂的课程带回学校作为科技立项或设计题目来完成,根据工作量或技术含量获得相应学分。

互联网www.glampingwithnature.com